2003年1月4日
只为一首《黄昏》,我就冲动的打开了电脑。
我想起已经有多久没有在黄昏中听一首歌,站在窗前看一看来来往往的人了?周传雄的歌给了我久违的想起往事的感觉。我坐在电脑前,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,一个人自由自在地写自己想写的东西。
电脑屏幕的光亮在昏暗的室内照亮着我的脸,我瞥见窗外马路上,人流和车正以缓慢的节奏远去着。朝北的小房间里没有拉上窗帘,我不知道对面的那撞楼里,此时此刻会不会正有一个人站在阳台上,然后,他的视线不经意地恰巧落在了这个方向。
2003年1月23日
天色暗下来。我开始在房间里神经质地来回踱步。我步履安静,一点也不凌乱。只是偶尔会在窗前停下,抬头看一看外面睡着了一般的夜色,尔后我的手就缓缓覆上双眼,一任它再缓缓划过鼻梁。
我知道我又在想念叶飞了,他留下一个那么暧昧却又温暖的姿势给了我。
可他却走了。他那么狠心抛下我,一个人孤单单地走了。
叶飞说过他喜欢我的。他说他喜欢我高高鼻梁和不知从何而来的高傲神情。还有,我走起路来总飘飘欲仙的样子。他说第一眼见到我,心底只妖娆两字。
呵呵,是么?黑暗里有微风拂过。直到现在,回忆起叶非曾经说过的那番话,我都会像当初一样,不自觉轻抿着唇,无比神秘地微微笑。
那个午后的阳光真是温暖啊,风一吹,大片大片梧桐树叶就打着旋飘扬起来,悠悠地,风筝一样渐飞渐远。我像一个八旬老妪般一步一步挪动着步伐,暖金色的阳光里漂浮着细小的灰尘颗粒,空气里满布的慵懒气息让人精神涣散。
我是一个无聊的女子。因为厌倦了生活中太多琐碎繁杂的事物和关系,我已经辞职很久,却依然找不到生活的意义。
我怀抱着两个月前从街角拣来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猫出来走走,它已经很久没有勇气出来看看这个另它失望的世界了。也很久没有这样晴朗的天气。我沿着种满法国梧桐的小路走,抬头看那些被金黄阳光照射出放射状脉络的叶子。走啊走,直到不留神坚实地踩到那只正打着瞌睡英俊的牧羊犬。
我想我五百年后都会记得,那一次叶飞是如何从逆着阳光的地方跑过来,低声驯服那只不安的大家伙,一边歉疚地问我有没有被吓着时候的情景。我就这样意外地认识他。
叶飞有一双长长的眼睛,这双眼睛在背对着光亮时常显得深邃。我喜欢在他上网收集资料时拣一个角落坐下,在朝他四分之三侧面的角度目不转睛看他专著的样子。叶飞说这个角度是画人像时的最佳角度。他毕业于上海一所知名的美院,这是我一次在书柜无意中翻到他的毕业留影才知道的。他做广告设计。我看他的时候,他的狗就安静地蜷卧在我脚下。有时我会产生是我把它养大的幸福错觉,不为什么,只因为他是叶飞在遇见我之前最关心的朋友,所以我尽弃前嫌,也担当起抚养它的责任来。
我们一直很温情地相处着,生活低调,却又缠绵。我的朋友和叶飞的朋友知晓后都云里雾里,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。可莫名其妙,我和叶飞之间就是像一对已经共同生活了几世的恋人,拥有最浓稠的默契。我们都是向往简单生活的人,所以相处时都尽量努力简洁地珍惜着彼此。
那段日子成为我即使闭上眼睛也模糊不去的深刻记忆。我弄不清楚为什么和叶飞在一起时,我那所有独立个性的一面统统消失不见了。
周末晴朗的天气里,我睡到中午将近12点才醒来,他走过来说懒猫该起床了,我忽然开始撒娇,拽着他的格子衬衫不肯放。于是他就好笑地转过身来,一边拿过一只苹果来削。他的手很秀气,骨节修长,十个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。我望着望着,就望成了一种出神的姿势。叶飞削着苹果的手终于停下来,他把切成一小片的苹果往我的嘴里送。
房间里充满暧昧的气息。他对我的好让我有想流泪的冲动。我乖巧地咀嚼叶飞递到口中的苹果,一片,两片……一只苹果快要吃完的时候,我忽然轻轻地咬住了叶飞的手指。我看见他眼中一闪而过的诧异,但是他只微笑问我,怎么了。我什么也没说。是的,我怎么可以告诉他,我想就一直这样偎在他温暖的身旁,永远不要离开,也永远不要再去工作。
暂时的躲避喧嚣终是会要有一个结束的,我不能总看着他为我做着生活中一切的琐碎。因为我想了很久,终于肯定——我爱他。爱他就舍不得他累。我想着我这个整天无所事事的人也该做点什么了。
(待续)